之前很多學生可能在擔心2020年12月出的留學回國人員落戶新政可能對留學回國人員不太友好,會像北京一樣收縮要求,特別是一定要在境外呆滿一年的要求。
但實際上,這次12月1日更新的上海留學生落戶新政大多還是和之前保持一樣,總體來說多了很多放寬條件而已。對比上一版,在引進留學回國人員的力度上更大,對500強院校博士生、高精尖人才、企業(yè)管理人員等給予落戶優(yōu)待,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可不受社保及個稅納稅的基數(shù)和時間要求直接落戶。具體情況一起來看看。
一. 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要求微調
以下1-4類留學生,繳納社保和個稅6個月,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資,可以申請落戶(本科境外累計學習天數(shù)要求從1年增加為2年,碩士不低于半年)。
第1類:
國(境)外高校博士學位,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年;
中外合作辦學、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等性質的博士學位畢業(yè)生;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不少于180天;
* 其中,境外高水平高校(500強大學)畢業(yè)的博士,不需要社保和個稅,可以直接申請落戶上海。
第2類:
國內雙一流大學本科+境外碩士
國內非雙一流大學本科+境外高水平大學碩士
境外本科+境外碩士
第3類:
境外高水平大學本科
第4類:
國內碩士或以上學歷+境外高校、科研機構進修或者做訪問學者1年
第5類:
境外本科或境外碩士學位(非高水平大學),本科境外學習不少于2年;碩士境外學習不少于半年(不含大專、HND起點、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形式)。
中外聯(lián)合培養(yǎng)性質的畢業(yè)生,應同時獲得國內+境外學歷:境外學校錄取+在國內校區(qū)或分校學習,境外學習時間和獲得的學分不低于總學習時間和總學分的50%;境外高校錄取+利用暑假在國內通過非學歷教育獲得學分的,境外學分不低于總學分的80%。
* 備注:
· 國內雙一流大學,即國內211.985大學。
· 國(境)外高水平大學,即國(境)外世界排名500強院校,可以參考以下4個世界TOP500高校排名,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后發(fā)布的為準:
- 英國泰晤士報Times Higher Education
-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 U.S News& World Report
- QS世界大學排名 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
- 上海軟科世界大學學術排名Shanghai Ranking`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
二. 新政策最大調整部分
新政策: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,并持續(xù)在上海工作:
回國后首份工作可以不在上海;
回國后2年內到上海工作,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、按規(guī)定繳納社保和個稅;
到上海工作后,必須持續(xù)在本市工作,不能再到外地工作。
(舊政策:留學生回國之后,首份工作地必須在上海)
三. 新增激勵條件
1. 四類人才直接落戶
在國外境外高水平大學、知名科研機構獲得副教授、副研究員以及以上職務;
在世界500強企業(yè)擔任高管的高級管理、技術、科研人員;
經(jīng)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;
境外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。
*以上四類人員來上海全職工作后,無需繳納任何社保或者個稅,可以直接入戶上海。
2. 兩類人才工作半年落戶
高新人才(緊急專業(yè)人才):“上海科技創(chuàng)新職業(yè)清單”的用人單位的員工,屬于本市重點產(chǎn)業(yè),重點區(qū)域和緊急緊缺專業(yè)的人員。
自主創(chuàng)業(yè)人員:擁有專利、科研成果、專有技術等來上來創(chuàng)業(yè)的歸國留學生人員。
*以上兩類人才繳納6個月社保和個稅,可以申請落戶上海。
四. 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
注冊資金100萬以上,依法納稅
如是分公司、社稅都須繳在分公司
不得派遣/代繳/補繳
一旦成功落戶上海之后,留學生們還可以享受其他幾項福利:
1. 優(yōu)秀人才可拿最高50萬元資助金;
2. 可購買一輛免稅車;
3. 浦東創(chuàng)業(yè)者可申請15萬元創(chuàng)業(yè)資金。
這真是大大的好消息?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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